公示公告

PUBLIC ANNOUNCEMENT

贵港市迅发化工有限公司年产甲醛18万吨(固体废物部分)、脲醛树脂8万吨(阶段性)、5500万张人造板饰面纸(阶段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贵港市迅发化工有限公司年产甲醛18万吨(固体废物部分)、脲醛树脂8万吨(阶段性)、5500万张人造板饰面纸(阶段性)项目公示如下∶

2023

09-06

灵川县盐沙坪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灵川县盐沙坪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2023

05-25

南宁港牛湾港区牛湾作业区3#-5#泊位新增散货功能项目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二十条,我单位于2022年9月将拟报批的报告书公开稿及公众参与说明向社会公开。公开的环评报告书全本已删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公示如下:

2023

03-08

短程化技术生产应用改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2023

02-21

南宁港六景港区八联作业区5#、6#泊位新增散货功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南宁港六景港区八联作业区5#、6#泊位新增散货功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组织的专家评审,目前已修改完善。

2023

02-09

贵港港中心港区大岭高岭头作业区1号至4号泊位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进行第一次公示。

2023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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