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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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用三元正极项目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三元乙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发布时间:

2024-04-28

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2024416日,广西时代汇能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1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用三元正极项目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三元乙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广西时代汇能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广西中冠智合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及特邀1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对工程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执行及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的汇报。

经认真讨论,形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年产1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用三元正极项目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三元乙站)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龙潭产业园辖区内白平产业园年产1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用三元正极项目地块内。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3989万元,环保投资188万元,占总投资的1.34%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座半地下型110kV变电站及配套系统,包含配电装置楼、2事故油池(16m3)、计算机控制系统2套,具体如下:

1)主变压器容量:4×63MVA

2110千伏出线:2回;

310千伏出线:48回;

4)本期主变无功补偿为12×2Mvar

5)设置事故油池两座(每座容积16m3,化粪池1个;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年产1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用三元正极项目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三元乙站)项目于20201105日在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驻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行政许可窗口备案成功;2021518日,委托广西科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17月,广西科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年产1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用三元正极项目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送至玉林市生态环境局;202182日,项目取得玉林市生态环境局文件玉环项管〔202150号《玉林市生态环境关于年产15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用三元正极项目配套110kV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项目于202231日开工建设,并于202271日进入试运行阶段。202342日,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广西中冠智合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的编制工作。

2023420~2023421日,广西时代汇能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西贵港保太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的辐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项目、噪声项目的监测,项目在建设和生产期间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3989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88万元,占总投资的1.34%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文件《关于印发<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环办辐射〔201684 号),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较环评阶段均无重大变动。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设计、环评文件相比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变电站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内雨水经收集后汇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后再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变电站营运过程中无废气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等机械设备。采用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等降噪措施。

(四)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本项目110kV变电站工程建成投运后,站址围墙四周边界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50Hz频率下,工频电场强度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100μT的要求。

(五)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产生的变压器废油及废蓄电池为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依托广西时代汇能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暂存,目前项目运营过程中只产生了变压器废油,经收集后交由玉林市合汉金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项目还未产生废蓄电池,后续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蓄电池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站的生产设施、原材料、产品及污染物中均不涉及到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站区无重大危险源存在。电力行业由于具备完善的光纤通信、远程控制和防误操作系统,变电站和输电线路均作防雷和接地设计,发生事故的概率极小,变电站设置变压器事故集油池,变压器和其它设备一旦排油或漏油,所有的油污水将汇集于此。项目单位通过加强管理可以防止危险事故的发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设有一个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间无废气产生

(三)噪声

项目使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基础减震和合理布局来减少噪声污染,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变电站四面厂界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产生的变压器废油及废蓄电池为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依托广西时代汇能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暂存,目前项目运营过程中只产生了变压器废油,经收集后交由玉林市合汉金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项目还未产生废蓄电池,后续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蓄电池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五)电磁环境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变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厂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4000V/m的工频电场强度限值以及100μT的工频磁感应强度限值要求。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在变电站内修建2个容积为16 m3事故应急集油池,主变压器四周设置排油沟槽,相关的管道、池壁和池底均已进行水泥防渗处理,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现场调查,主变自调试以来未发生事故情况,未产生油污染事件。

六、验收结论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不存在国环部环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第八条中建设项目保护设施不予通过的情形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过程执行了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运营期间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项目噪声采取了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变电站厂界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标准要求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相关信息见附件。 

 

                          广西时代汇能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202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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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及签到表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RsNMSaaXPV2h1Dch8uy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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