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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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渔澫港区4#、8#、11#泊位新增危险货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6-03

防城港渔澫港区4#8#11#泊位新增危险货物项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防城港渔澫港区4#8#11#泊位新增危险货物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一作业区、第二作业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在4#8#11#泊位原有种子油饼基础上变更为新增种子油饼大类,覆盖所有种子油饼,作业方式均为直装直取。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东港区大道1

联系人: 盘工

联系电话:0771-2891824

电子邮箱:617626836@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西中冠智合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大道安吉万达B24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457053125

电子信箱:35656734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评价委托,成立课题组,进行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等。

2、主要事项: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选线/选址、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等。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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